悌力田思想,“孝者所以事君,弟者所以事长,慈者所以事众”,则是从家族方面对人
在道德方面的要求。至于儒家思想中的周孔礼教、宗法制度本就是将家庭、社会、
道德、宗教合一。古代中国的国君立嫡立长制,亦是宗族里的秩序。
《礼记·祭统》中就有“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义一也,上则顺于鬼
神,外则顺于君长”。《论语》中亦有“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
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天子被当作是宗法制度中地位
最高的宗子,臣民忠君,也是出于氏族内要求的孝悌之情,“人人同有之自然孝悌之
情,皆为支持此宗法之社会制度及政治统系者”[41]。
因而除去农业经济等客观因素,中国的家庭伦理道德在儒家思想中进一步被
强化,儒家思想的家庭与社会、国家等各方面紧密相连,用家庭的道德条件去维持
大则天下小则地方的关系,每个人并非以个人身份存在,而是隶属某个氏族。
(二)秩序性与个人性
这点与上一点紧密相连。韦伯在总结各宗教的特点时,曾将儒教概括为:“儒
教,是维持现世秩序的官僚”,“基督教是流浪的职工”。在以家庭伦理为基础而构
建的儒家思想,本身就对秩序性有强烈的要求。这由儒家推崇的“周礼”可见。周
武王时所作的《洪范》中的“九畴”,就明确列出“皇极”的要求,即政治管理的基本法
则。其中,一个方面是统治者应当遵从的原则,另一个方面是被统治者应当遵从的
规范[42]。除此之外,还从贵族丧祭、学校等不同方面规定秩序。因而“周礼”不仅
仅是文化意义上的教养,更是社会意义上的秩序[43]。
受儒家思想的影响,秩序性是中国人生活极其重要的一方面,而这又是和氏族
生活的特点紧密相关的。有学者认为,中国与西方有一个根本不同点:西方认为个
人与社会为两个对立之本体,而在中国则以家庭为社会生活的中心[44]。
基督教自身教义就是个人对神的,家庭的意义仅存在于“十诫”要求的个人美
德中。但在其他方面,个人的自由性和人人平等性却俯拾皆是。基督教的平等思
想源自两大教义,一是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子民,二是所有的人生来就是有罪
的[45]。这两点直接否定了儒家思想中对于尊卑长幼次序的界定和对社会秩序的
要求。
因而在这一点上,儒家思想与基督教几乎是完全对立的。
(三)“天下”与“民族国家”
中国人对于“国家”概念的清晰也不过近几百年,因为贯穿儒家思想的是“天
下”而非“国家”。从政治理念上来说,儒家思想与基督教也因此有所不同。美国知
名的中国研究学者列文森曾说,如果“天下”意味着某些固定的准则,亦即一种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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